1.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运动营养食品。
2.术语和定义
2.1运动营养食品
为满足运动人群(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、每次持续时间30 mm及以上、每次运动强度达 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)的生理代谢状态、运动能力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的食品。
3.产品分类
3.1;特征营养素分类
注:针对能量和蛋白质等的不同需求而设计的运动营养食品,分为三类。
3.1.1补充能量类
以碳水化合物为主要成分,能够快速或持续提供能量的运动营养食品。
3.1.2控制能量类
能够满足运动控制体重需求的运动营养食品,含促进能量消耗和能量替代两种。
3.1.3补充蛋白质类
以蛋白质和/或蛋白质水解物为主要成分,能够满足机体组织生长和修复需求的运动营养食品。
3.2;运动项目分类
注:针对不同运动项目的特殊需求而设计的运动营养食品,分为三类。
3.2.1速度力量类
以肌酸为特征成分,适用于短跑、跳高、球类、举重、摔跤、柔道、跆拳道、健美及力量器械练习等人群 使用的运动营养食品。
3.2.2 耐力类
以维生素和维生素B2为特征成分,适用于中长跑、慢跑、快走、自行车、游泳、划船、有氧健身操、 舞蹈、户外运动等人群使用的运动营养食品。
3.2.3运动后恢复类
以肽类为特征成分,适用于中、高强度或长时间运动后恢复的人群使用的运动营养食品。
了解详情GB24154-2015运动营养食品.pdf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